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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检察院发出高“含金量”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缴6542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
时间:2019-08-23  作者:文:李爱 摄影:杨启孟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该县自然资源局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542万元。

  今年8月,威宁自治县检察院在开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和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中发现,威宁县有四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一家燃气公司于20175月至20189月在该县竞得数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缴纳了部分出让金后,几家公司不同程度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共计6542万元未缴纳。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该案件线索后,立即组织办案力量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相关单位作为合同的出让方和该四宗土地的管理者,未能有效完全地履行职责,致使该四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及一家燃气公司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土地收益受损状态持续,侵害了国家利益。2019816日,该院约谈了相关单位及五家企业负责人,同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并于当日向相关单位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按照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追缴拖欠的6542万元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

据悉,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职能的重要组成,近年来,威宁自治县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保护国有资产,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李爱  摄影:杨启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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