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401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1200,比上年减少706436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逐渐缩减不必要的预算开支;公务接待费80000元,比上年减少41186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逐渐缩减不必要的预算开支。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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