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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决算及“三公金费”支出情况说明
时间:2018-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决算及“三公金费”支出情况说明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决算及“三公金费”支出

情况说明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本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对2015年度决算作如下说明:

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三)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六)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八)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九)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十四)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2、单位机构情况:单位共下设22个科室,具体为: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民行科、办公室、生态检察室、案管办、计划财务装备科、技术科、研究室、纪检检察室、金钟监察室、黑石监察室、迤那监察室、雪山检察室、小海监察室、政工科、监所科、法警队。

3、人员情况:本年度本单位年初在职人员 7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4人;本年新招录政法干警2人,在职人员退休1人,离休人员自然减员,年末在职人员79人,退休人员15人。单位1名离休人员于本年8月份去世,故导致今年发生离休费而年末离休人员数为0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5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80578人(去年同期为485722人),同比下降22%20%,批准逮捕264359人 (去年同期为338449人),同比下降22%2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7376人(去年同期为370471人),同比下降22%20%;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14276人(去年同期为342445人),同比下降37%38%;上报市检察院审查2231人(去年同期为2932人)。各项数据均呈下降趋势,反映出全县普通刑事犯罪明显减少,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收入情况,本年收入16,966,776.26元,上年17,240,299.98 元,减少273523.72同比下降1.59%。(以往年度结转结余较大,故而导致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2、支出情况,本年支出18,061,159.46 元,上年17,868,944.30元,增加192215.16元,同比增长1.08 % (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及工资改革调资等导致本年度支出增加)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情况:

科目名称

本年预算收入

占总收入比重

行政运行

10,076,756.26

59.39%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680,000.00

21.69%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50,000.00

0.29%

其他检察支出

2,188,200.00

12.90%

购房补贴

971,820.00

5.73%

从预算收入比重占比情况看,本年主要预算收入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1、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情况: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占总支出比重

行政运行

10,149,513.86

56.2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614,060.00

25.55%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50,000.00

0.28%

公诉和审判监督

50,000.00

0.27%

执行监督

107,750.00

0.60%

其他检察支出

2,118,015.60

11.72%

购房补贴

971,820.00

5.38%

从预算支出比重占比情况看,本年主要支出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行政项目支出。

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

名称

2014

2015

增将金额(元)

增将百分比(%

交通费

1,027,636.00

965,503.00

-62133

-6.05%

接待费

121,186.00

12,063.00

-109123

-90.05%

因公出国出境费

0

0

0

0

备注:从三公经费看2015年交通费、接待费均有下降,且接待费下降幅度较大。

2、会议费

名称

2014

2015

增将金额(元)

增将百分比(%

会议费

79,209.92

67,451.00

-11758.92

-14.85%

备注: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条列减少大部分没必要开的会议开支。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结转结余情况,本年结余871,288.48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70,184.40,项目支出结余801,104.08),上年1,965,671.68元,,减少1094383.2同比下降55.67%。(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及工资改革调资等开支使支出增加,且本年预算拨款收入也减少故而结转结余减。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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