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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转移支付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1-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转移支付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纪检监察政法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我单位提前下达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78万元,清算下达的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75万元,共计453万元。 

  以上年度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数为基础,并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目标:1.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帮助困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彰显司法人文关怀;2.帮助解决有的地方财政资金紧张,同级财政预算缺口大等问题,支持基层政法机关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数量指标为支持县市政法部门数量,指标值为1个、支持政法部门办案(业务)数量,指标值为1500件以上、支持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数量,指标值为55套以上;质量指标为所办案件质量达到上级检察院要求,指标值为100%。效益指标为支持办案装备经费保障水平,年初指标值为稳步提升。满意度指标为人民群众对检察院工作的满意度,年初指标值为90%以上。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我单位提前下达的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2万元,清算下达的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7万元,共计89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与中央下达纪检监察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一致。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毕节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毕财事【2019775号)、《毕节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毕财事【2020437号)等文件的通知,我院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共计453万元,实际到位453万元,省级政法纪检监察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共计89万元,实际到位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止到20201231日,我院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共使用453万元,执行率为100%。资金主要使用于办案部门的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以及业务装备的采购等费用。 

  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共使用89万元,执行率为100%。资金主要使用于办案部门的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以及业务装备的采购等费用。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院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均使用于办案部门的业务费用以及办案装备的采购上,并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合理合规地规划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点子上,使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但就目前的项目资金的管理上仍需要加强学习,使资金的使用上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初设定的年度目标是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帮助困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帮助解决有的地方财政资金紧张,同级财政预算缺口大等问题,支持基层政法机关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实际的完成情况是支持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全年共办理各项案件3109件,采购业务装备74件;2020年完成完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推进了数据融合共享,数据应用;全年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5016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第一,支持县市政法部门数量。年初设定的指标值为1个,全年实际完成的指标值也为1个; 

  第二,支持政法部门办案(业务)数量。年初指标值为1500件以上,全年实际完成的指标值为3109件,与年初指标值相差件,超出107.27%,主要原因是今年刑事执行监督局办理的各类案件数较多。 

  第三,支持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数量。年初指标值为55套以上,全年实际完成值为74套,超出年初指标值34.54%,主要的原因是今年完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项目的建设; 

 

  (2质量指标。 

  所办案件质量达到上级检察院要求。经与业务部门的对接,全年实际办理的案件质量均达到要求;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支持办案装备经费保障水平。2020年我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办案装备上共计212万元,相较去年,我院在办案装备的保障上稳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0年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的上的数值是100%,大于年初设定的指标值90%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我院在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大体上是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但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的问题是:首先,在办案装备的配置上虽完成了年度目标值,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采购程序上需先报计划后才能采购,导致在一些装备不能及时采购到位;再者,一些专业设备的使用上效率不高;最后,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人民群众对检察院工作的满意度上仍需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对资产的配置、采购、处置等方面的学习,继续加强业务装备采购的监督、验收,确保业务装备的采购合法合规,装备质量过硬,不出现假冒伪劣产品。 

  (2)继续加强对业务部门经费保障的水平,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确保能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类案件,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争取让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维持在100% 

  (3)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学习,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上合规合理,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 

 

  四、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院在自评工作结束后,拟对自评的结果进行分析,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并将自评结果在本单位官网上公开。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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