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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省、市、县委和省、市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检察工作。

2.依法办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

3.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未成年受害人权利保护等相关工作,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规律及预防措施。

4.依法对民事、经济、行政审判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请抗诉。

6.受理贪污、贿赂等犯罪举报,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

检举和信访工作,办理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

7.开展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检验鉴定送检、同步录音录像和检察信息网络建设。

8.负责本院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

9.负责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司法警察和其他检察人员工作。

10.负责本院检察工作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1.负责本辖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本检察院承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部门)内设8室下: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本年度本单位年初在职人员56人,退休人员23人;本年退休3人,调离2人,调入4人,考入2人。年末在职人员57人,退休人员26人,均属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114.6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95.69万元,下降8.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5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9.6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1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75万元,占71.19%;项目支出608.29万元,占28.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114.6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95.69万元,下降8.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1.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4.29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 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1740.75万元,占82.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94.13万元,占9.2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72.89万元,占3.4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103.27万元,占4.8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663.72万元,支出决算为2,111.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7%。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检察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165.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97.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检察科目(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45.35万元,支出决算为608.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8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80.20万元,支出决算为69.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3人,调离2人,调入4人,考入2人,缴纳基数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3.03万元,支出决算为23.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付退休和调离人员人员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85.31万元,支出决算为72.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3人,调离2人,调入4人,考入2人,缴纳基数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9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公积金基数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2.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76.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81万元,支出决算为92.0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2.01万元,比上年减少39.09万元,下降29.81%,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01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39.09万元,下降29.81%,减少原因是去年购置5辆执法执勤用车,今年只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预付1辆执法执勤用车车款;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2.01万元,支出决算为9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9.31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油费、保险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今年疫情原因,减少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11万元,比2020年减少37.63万元,下降17.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35.6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附件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机关的基本支出。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检察机关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死亡的抚恤金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五、附件

1、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2021年我单位年初提前下达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57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74万元,年中下达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9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6万元(其中预留资金部分30万元),共计48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支出和业务装备购置。

(2)自评价结论

年初设定的年度目标是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帮助困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帮助解决有的地方财政资金紧张,同级财政预算缺口大等问题,支持基层政法机关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实际的完成情况是支持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全年共办理各项案件2613件,采购业务装备87件。提高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全年办案业务经费支出300万元,设备购置成本支出111.54万元。总体上是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

(3)主要存在的问题

我院在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大体上是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但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的问题是:首先,在办案装备的配置上虽完成了年度目标值,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采购程序上需先报计划后才能采购,导致在一些装备不能及时采购到位;再者,在设置目标值时不够科学合理,导致偏离绩效目标;最后,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人民群众对检察院工作的满意度上仍需加强。

(4)经验及建议

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上合规合理,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

5)项目支出自评表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主管部门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资金使用单位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86

411.54

84.68%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376

301.54

80.20%

地方资金

110

110

100.00%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支持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2:提高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

1、支持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全年共办理各项案件2613件,采购业务装备87件;
2、提高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全年办案业务经费支出300万元,设备购置成本支出111.54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指标1:支持市县(区)检察机关数量

1

1个

指标2:购置业务装备数量

≥60套

87

指标3: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数量

≥1700件

2613

质量指标

指标1:检察机关案件办结率

100%

100%

指标2:采购设备质量合格率

100%

100%

指标3:违法违规办理案件率

0%

0%

时效指标

指标1:业务装备采购及时性

及时采购

及时采购

指标2:资金下拨及时性

及时拨付

及时拨付

指标3:准时结案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245万元

300万元

未完成原因:年初设置目标时预留资金55万元未纳入,目标设置不合理。
改进措施: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加强办案业务经费的使用,进一步提升业务经费保障力度。

指标2:设备购置成本支出

≤186万元

111.54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1: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公正的感受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指标2:提升人民群众普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1:对基层检察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持续加强

持续加强

指标2:对基层检察机关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持续加强

持续加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100%

指标2:办案人员满意度

≥90%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2检察机关市级办案业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检察机关市级匹配办案业务补助经费是依照中共毕节市委一届第98次常委会议纪要预算,资金145.3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部门的相关经费支出,保障办案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2)自评价结论

我院办案业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有效地保障了单位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3)主要存在的问题

我院在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基本上是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但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的问题是:首先,在年初设定目标值时还不够科学合理;再者,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仍需加强。

4)经验及建议

加强对检察办案业务资金使用范围的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上合规合理,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检察机关市级匹配办案业务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145.35

财政资金

145.35

其中:本级安排

145.35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资金使用合规合理,有效地保障单位的业务工作正常运行

自评价分数

100

3公检法司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公检法司人民警察加班补贴是依照人社部规【2017】10号文件精神预算,资金4.26元,主要用于司法警察加班补贴。

2)自评价结论

公检法司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全部使用于法警加班补贴,我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发放。

3)主要存在的问题

我院在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基本上是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仍需加强。。

4)经验及建议

加强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上合规合理,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

5)项目支出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公检法司人民警察加班补贴

主管部门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万元)

4.26

财政资金

4.26

其中:本级安排

4.26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法警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准时发放

法警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准时足额发放

自评价分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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