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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

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向威宁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3)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6)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8)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9)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10)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12)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13)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14)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2年末我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共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等8个部门。

本年度本单位年初在职人员 56人,退休人员27人;本年在职退休2人,调离2人,调入1人,新进人员2人,年末在职人员56人,退休人员28人,均属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365.43万元,与2021年相比,上年收入为2059.64元,增加305.79万元,同比上升14.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追加了人员经费、其他社会保险、抚恤金等费用以及本年度收到威宁乡村振兴局50万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6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5.43万元,占97.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50万元,占2.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6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59万元,占72.99%;项目支出638.84万元,占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315.43万元。与2021年相比,上年收入为2059.64元,增加255.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追加了人员经费、其他社会保险、抚恤金等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5.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9%。与2021年相比,增加255.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追加了人员经费、其他社会保险、抚恤金等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35.27万元,占57.6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88.84万元,占25.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18.92万元,占5.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70.07万元,占3.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0.06万元,占0.4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1.23万元,占1.7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5.52万元,占1.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1.47万元,占3.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740.18万元,支出决算为2315.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3.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年中下达。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1258.8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增加,追加人员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142.70万元,支出决算为588.8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12.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含年中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当年预算为9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2.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增。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70.79万元,支出决算为70.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调出,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6.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7.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付退休和调离人员人员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39.73万元,支出决算为41.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基数调整,基数变大。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34.28万元,支出决算为35.5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基数调整,基数变大。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90.02万元,支出决算为91.4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6.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99.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45.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市院抽调外出办案,油费大幅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5.45万元,2021年支出92.01万元,同比减少46.56万元,下降50.60%,减少原因是上年度我院公务用车老旧,为保证办案需要,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45万元,占100%,同比减少46.56万元,下降50.60%,减少原因是上年度我院公务用车老旧,为保证办案需要,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45.45万元,完成预算的181.8 %主要原因是市院抽调外出办案,油费大幅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案业务。2022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且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11万元,比2021年增加23万元,同比上涨11.5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市招检察官助理10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2.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附件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市级办案业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机关的基本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检察机关的项目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死亡的抚恤金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第五部分 附件

1、检察机关市级办案业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检察机关市级匹配办案业务补助经费是依照中共毕节市委一届第98次常委会议纪要预算,资金142.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部门的相关经费支出,保障办案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2)自评价结论

我院办案业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有效地保障了单位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3)主要存在的问题

我院在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基本上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首先,在年初设定目标值时还不够科学合理;其次,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仍需加强。

4)经验及建议

加强对检察办案业务资金使用范围的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上合规合理,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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