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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向威宁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3)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6)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8)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9)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10)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12)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13)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14)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3年末我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共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等8个部门。

本年度本单位年初在职人员 56人,退休人员28人;本年在职退休1人,调离3人,调入4人,新进人员2人,年末在职人员58人,退休人员29人,均属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2,396.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2,044.63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八、其他收入

8

4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194.86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90.7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94.0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2,436.77

本年支出合计

58

2,424.3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28

0.00

结余分配

59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3.60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16.02


30



61


总计

31

2,440.37

总计

62

2,440.37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436.77

2,396.77

0.00

0.00

0.00

0.00

4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57.05

2,017.05

0.00

0.00

0.00

0.00

40.00

20404

检察

2,057.05

2,017.05

0.00

0.00

0.00

0.00

4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1,340.59

1,340.59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76.46

676.46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4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4.86

194.8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94.86

194.8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91.96

91.9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1.07

91.0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83

11.83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0.76

90.7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0.76

90.7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5.68

35.68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1.73

41.73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3.35

13.35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4.09

94.0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4.09

94.0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4.09

94.09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424.35

1,747.89

676.46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44.63

1,368.17

676.46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2,044.63

1,368.17

676.46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1,340.59

1,340.59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76.46

0.00

676.46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7.58

27.58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4.86

194.86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94.86

194.86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91.96

91.96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1.07

91.07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83

11.83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0.76

90.76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0.76

90.76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5.68

35.68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1.73

41.73

0.00

0.00

0.00

0.0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3.35

13.35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4.09

94.09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4.09

94.09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4.09

94.09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396.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0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2,017.05

2,017.05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94.86

194.86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90.76

90.76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94.09

94.09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2,396.77

本年支出合计

59

2,396.77

2,396.77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3.6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3.60

3.60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3.60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总计

32

2,400.37

总计

64

2,400.37

2,400.37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2,396.77

1,720.31

676.4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17.05

1,340.59

676.46

20404

检察

2,017.05

1,340.59

676.46

2040401

行政运行

1,340.59

1,340.59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76.46

0.00

676.4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4.86

194.86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94.86

194.86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91.96

91.96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1.07

91.07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83

11.83

0.00

20808

抚恤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0.76

90.76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0.76

90.76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5.68

35.68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1.73

41.73

0.0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3.35

13.35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4.09

94.09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4.09

94.09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4.09

94.09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单位: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426.2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6.89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319.29

30201

办公费

29.8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384.32

30202

印刷费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69.10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29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46.25

30205

水费

4.43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1.07

30206

电费

1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1.83

30207

邮电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5.68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1.73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5.69

30211

差旅费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94.09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8.45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17.16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7.22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91.96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5.26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35.27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11.88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13.51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9.63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2.62




人员经费合计

1,523.43

公用经费合计

196.8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毕节市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8.13

0.00

48.13

0.00

48.13

0.00

48.13

0.00

48.13

0.00

48.13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40.3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34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变动调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43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6.77万元,占98.3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0.00万元,占1.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2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7.89万元,占72.10%;项目支出676.46万元,占27.9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396.7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34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及人员变动调资。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2396.7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34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及人员变动调资。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6.7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增加81.34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及人员变动调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6.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6%。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81.34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及人员变动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外交支出(类)0.00万元,占万元,占84.16%;教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4.86万元,占8.13%;卫生健康支出(类)90.76万元,占3.79%;节能环保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类)94.09万元,占3.9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占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9.69万元,支出决算为239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3%。其中:行政运行为1340.59万元,占总支出的55.9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76.46万元,占总支出的2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86万元,占总支出的8.31%;卫生健康支出90.77万元,战总支出的3.79%;住房保障支出94.09万元,3.9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0.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23.4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8.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4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91.9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5.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7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35万元;住房公积金94.09万元。。

(二)公用经费19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室29.81万元;手续费0.29万元;水费4.43万元;电费10万元;维修费8.45万元;劳务费35.27万元;工会经费11.88万元;福利费13.5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49.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6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13万元,支出决算为4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较上年增加2.68万元,增长5.90%;

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专案组长期在外出差,油费有所增加。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48.13万元,较预算数增加19.83万元,比上年增加2.68万元,主要原因是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抽调我院人员进行了专案组办案,将我院3辆车辆作为办案用车,油费由我院自行承担,办案人员长期在外出差,油量大、跨度大,所以油费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8万元,减幅为100%。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主要变动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8.13万元,支出决算4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较上年增加2.68万元,增长5.90%;

主要变动原因是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抽调我院人员进行了专案组办案,将我院3辆车辆作为办案用车,油费由我院自行承担,办案人员长期在外出差,油量大、跨度大,所以油费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0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国内接待支出0.00万元。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2023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8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下降1.1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其他用车为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一、部门履职情况

2023年我单位年初预算1949.69万元,本年调整后预算数为2396.77万元,2023年支出2436.77万元。2023年初提前下达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71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77万元,年中下达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9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留资金)2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81.10万元,共计529.10万元。

以上年度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数为基础,并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目标:1.支持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工作;2.提高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

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数量指标为支持县市政法部门数量,指标值为1个、支持政法部门办案(业务)数量,指标值为2000件以上、支持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数量,指标值为55套以上;质量指标为检察机关案件办结率,指标值为100%、采购设备质量合格率,指标值为100%;时效指标为业务装备采购及时性,指标值为及时采购、资金下拨及时性,指标值为及时拨付;效益指标为支持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公正的感受、提升人民群众普法、守法、用法的法律,年初指标值为稳步提升、可持续影响为对基层检察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对基层检察机关业务装备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年初指标值为持续加强;满意度指标为社会公众和办案人员满意度,年初指标值为95%以上。

二、资金资金管理情况

(一)分析并计算2023年度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年初预算数)*100%

124.98%=(2436.77/1949.69)*100% (预算执行数其中503.37为上级资金)

2.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年初预算数)*100%

122.93%=(2396.77/1949.69)*100%

3. 资金结余率=(结余总额/年初预算数)*100%

2.05%=(40/1949.69)*100%

4.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107%=(30.5/28.3)*100%(“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0.5万元,其中3万元为上级资金)

5.资金使用合规性。我院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预算资金。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的实施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我院不存在截留支出情况;不存在挤占挪用情况;不存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办案业务补助经费为174万元,涉及财政资金总额为174万元。期中办公经费7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委托业务费(劳务费)40万元,维修费5万元,设备购置费5万元。

我单位资产总额2829.55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1158.24万元,面积3207.15平方米;通用设备总额1377.27万元,数量591件;专用设备184.19万元,数量81件;家具和用具总额952.73万元,数量461件;无形资产总额14.58万元,数量15件。(其中车辆521.25万元,20辆)。

我院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使用管理,依法进行支付、独立核算,真实反映收支情况,同时根据单位相关情况,科学合理的的保障各部门的需求,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指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有力的保障了我院检察业务工作的政策开展。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办案业务补助经费,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使用管理,依法进行支付、独立核算,真实反映收支情况,同时根据干警人数、业务数量、业务装备配置规划等因素,配置业务技术装备、综合保障装备等,科学合理的的保障相关业务部门的装备需求,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指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有力的保障了我院检察业务工作的政策开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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