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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意见建议反馈管理流程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威宁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意见建议反馈管理流程

 

为有效的接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检察机关揭露违法犯罪行为,帮助检察机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为提高检察院工作效率创造出良好环境;有效的设立反映解决问题的通道,避免因矛盾未化解而产生上访现象。控告申诉部门对接受意见建议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反馈流程,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一、口头的反映意见建议方式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口头向所属基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反映问题及表达不同的见解,工作人员会根据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反映人进行比较合理的解释,如果反映人对相应的解释持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请求解决问题,控告申诉部门将及时根据问题反映情况作出处理。

二、书面的反映意见建议方式

将书面的意见信交给控告申诉部门的负责人、工作人员或投进控告申诉科意见箱中,控告申诉部门负责接受反映意见的同时会在一星期内,根据控告申诉部门的规章制度对反映人的意见信给予书面答复,并将此答复结果转交相关负责人处理。

2、如果反映人对控告申诉科的处理措施不能接受,反映人可以在一星期内向控告申诉部门申诉,可将书面意见再次交给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投进意见箱中。并在意见信上注明“申诉”字样,意见信上应解释清楚为什么不能接受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方案,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会将意见信呈检委会领导,检委会领导会在一周内根据检察院的规章制度对反映人再次申诉予以书面答复,并采取措施解决反映人所提出的问题。

三、匿名反映意见方式:

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欢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口头及书面来直接反映问题,但为了保障反映人的权利不受侵犯,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亦接受匿名意见信,并承诺采取同样认真的态度去解决信中所反映的问题。

四、控告申诉部门意见建议箱操作流程

意见建议信件———>意见建议信箱———>控告申诉部———>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检察院检委会———>意见建议反映人

1:开启时间及负责人:周一至周五每个工作日

2:每周打开检查(收件)1

3:具体时间:下午16:00-16:3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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