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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114日在威宁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光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建设过硬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建设绿色威宁、平安威宁、法治威宁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检察实际,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由党组成员带队到以草海为中心,辐射乌江源、牛栏江和可渡河流域的21个乡镇(街道)进行生态调研。重点针对草海、杨湾桥水库和全县森林植被三个领域撰写的调研报告,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助推了全县草海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根据走访调研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92份,督促正确履职,堵塞工作漏洞,建立工作机制,纠正违法情形,促进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先后同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等30余个单位,以及全县39个乡镇(街道)会签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生态环境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同林业局、人民法院会签了《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等51个长效机制,在全县推动建立异地补植复绿基地39个,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强力司法保障。在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开展重点工程预防,保障重大项目实施。加强与发改、建设、交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更新项目信息库,全面掌握工程建设项目,了解项目名称、来源、资金分配、规划审批、项目实施等基本情况。围绕2015年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选取了草海机场、都(匀)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威宁境),小海松科片区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和小米水库等四个重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采取警示教育、预防宣传、现场督导、建立工作室等措施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确保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实施。积极参与到草海综合治理中,与草海管理委员会共同商请,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设立草海检察工作室,市县两级检察院与草海管理委员会共同成立草海综合治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领导小组,确保草海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召开“检企两长”座谈,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为积极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营造有利于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今年5月,邀请贵州金足鞋业责任有限公司、贵州保龙塔筒制造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代表以及县人大、县政协、经开区管委会领导和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主题为“全面履职、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座谈会,听取了企业代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企业代表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台了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

——深入农村关注民生,积极服务扶贫攻坚。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我院组织干警先后深入海边街道办事处、麻乍镇、雪山镇、黑石头镇、龙场镇等乡镇,进村入户,遍访贫困户310户,结成精准扶贫对子151户。通过与遍访对象和精准扶贫对象面对面交谈,在详细了解贫困户的家庭状况、致贫原因、帮扶需求等情况的同时,大力宣传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增进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拉近与基层群众的距离,积极为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三农”创造有利条件。我院驻村干部蒋仕祥被当地群众亲切的称为“驻”进民心的“万能助手”,帮扶事迹连续两日在威宁电视台播放。组织干警捐款2万余元,用于慰问贫困党员和贫困群众。

二、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实际行动和成果,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初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19件,立案查处1012人,其中贪污案24人,贿赂案77人,挪用公款案11人;初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12件,立案查处12人。所办案件均为10万元以上大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受毕节市检察院交办,相继查办了织金县民政局原局长韦某某、纳雍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某某、纳雍县疾控中心副主任韦某某、黔西县司法局原局长赵某某等贪污受贿案,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职务犯罪。

——重点打击民生领域犯罪,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初查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7件,立案查处811人,占查办案件总数的72.7%。查办了黑石头镇新农保办工作人员柏某某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20余万元,涉及农户2000余人,通过追回挪用款项,积极挽回受害群众损失,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查办了龙场镇箐林村村主任张某某等三人涉嫌贪污案,涉案金额11.6万余元,有效保障了风电项目的顺利实施。

——坚持惩防结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继续推动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的大预防格局。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94次,开展预防调查4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件。由院党组成员组成宣讲团,分赴39个乡镇(街道)对农村两委人员开展预防专题讲座39次,发放宣传资料1900余册,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警示教育工作得了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45次,查出行贿犯罪记录10次,告知相关部门后及时作出处置,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预防形式,以我院查办案件为蓝本,自主创作、自主拍摄廉政微电影《规矩》,通过将其上传到土豆视频,进一步扩大了预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威宁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80578人,批准逮捕264359人,受理提起移送起诉287376人,提起公诉214276人,上报市检察院审查2231人。重点关注侵犯妇女儿童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34人,提起公诉30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增加社会和谐。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5件,实现涉检信访案件零库存。开展司法救助1件,救助金额5万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442人、不起诉1619人,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大宣传、矛盾纠纷大排查、社会治安大整治专项行动,建立了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及农村、社区、行业组织等的分类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片区检察室“窗口”和前沿阵地作用,向基层群众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提供法律咨询,及时发现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检涉法问题。加大对“两抢一盗”犯罪打击力度,快捕快诉,批准逮捕该类犯罪160,提起公诉115人。

四、加强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监督重点。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纠正漏捕8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234人,提出抗诉11人。加强民事行政监督,督促起诉12件,支持起诉2件,督促履职4件,纠正违法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清理超期羁押46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10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建立罪犯监外执行检察台帐,依法将40名脱管对象纳入监管。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守好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因证据不足不批捕57136人、不起诉22人。

——完善监督机制。创新和拓展提前介入方式,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推行侦捕诉快速衔接机制,前移工作重心,加强引导取证。完善案件提审和重要证据复核制度,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制作详细提审、复核提纲,对于非法证据,坚决予以排除,严防发生错捕错诉。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同环保局、林业局、公安局、农牧局等单位会签文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县司法局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力座谈会,着力构建良性互动控辩关系,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和调取证据权。将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

——开展专项监督。开展生态环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查阅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台账及卷宗,对近年来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进行梳理,摸排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线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9件。

五、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以完善制度促管理,以强化整改促规范。

——加强思想引领,培养规范执法意识。坚持把深化思想认识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对干警的思想引导和教育工作,先后组织学习了《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重点整治十二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等重要文章,在干警中牢固树立了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理念,使执法规范成为了自觉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组织对2012年以来归档案件卷宗开展全面评查,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通过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分解细化责任,制定整改时间表,严肃整改问责,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有效促进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结合检察工作职责,从案件受理、案件流转、执法机制、办案纪律、履职要求等方面入手,对执法办案流程应遵循的原则、范围、方式进行明确规定和细化,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监督的执法办案监管体系,实现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减少执法办案的随意性,确保办理案件规范有序。

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以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整治和执法能力提升为切入点,推进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准确把握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继续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规矩意识、密切群众联系。

——狠抓纪律作风整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制定了《权力清单一览表》、《职权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职权行使的权限、法律依据、程序、时限和监督方式,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驶入常态化。

——狠抓执法能力提升。以执法办案一线检察人员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培训,全年外出培训检察人员51人次。牢牢把握电子卷宗制作试点院这一契机,切实抓好硬件、人员、制度等建设,积极构筑电子卷宗制作平台,突出“服务一线办案、服务律师阅卷、服务案件评查,促进案件管理科学化、执法办案效能化。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全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应用部署现场会在我院召开。强化岗位练兵,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司法警察实战演练和公诉人辩论等活动,承办了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观摩示范庭。一年来,先后荣获县级以上集体表彰6个,个人表彰14个。其中,集体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先进单位,1名干警荣获贵州省第二届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大赛最佳风采奖,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预防业务素能比武十佳优胜标兵,1名干警荣获首届全省未检业务竞赛能手。

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今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我院《2014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坚持派员旁听各代表团讨论审议检察工作报告制度,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分别呈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同时抄送39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贯彻落实措施得到县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拓展接受监督方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完善联系机制,自觉接受监督。今年9月,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小刚、市检察院检察长石子友的陪同下,遵义市2名省人大代表、3名省政协委员和驻威3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视察了我院驻所检察工作,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在对我院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今年邀请监督视察工作6次,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2件,邀请旁听案件庭审2件,参与回访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件。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着力打造全省一流的案件管理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实现了案件受理、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群众接访的“一站式”服务。着力构建案件信息公开、重大信息发布,公众微信端,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三大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发布重大信息25条,公开程序性信息631条,公开法律文书268份,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在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检察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检察信息化水平远远落后全国平均水平,服务执法办案的能力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整改。

2016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6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一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威宁建设为主要任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服务大局工作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更加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建设。一要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紧盯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这个重点环节,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依法从严查处。二要结合执法办案,大力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建章立制,推动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确保国家扶贫资金用到实处、用到困难群众身上。三要认真按照县委关于全县扶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定点帮扶工作,帮助联系乡镇,切实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扶贫的针对性、有效性,举全院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是搭建工作载体,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一要加强同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扩大长效机制的范围,适时召开工作联系会议,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强大合力。二要坚持以服务草海综合治理为中心,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室和草海检察工作室职能作用,防线前移,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项目顺利有序实施。三要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实施。一要紧紧围绕草海综合治理、草海机场和都(匀)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威宁境)等重点项目,采取警示教育,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手段,帮助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工作机制。二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跟踪预防制度,做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同步进行,预防措施与监理制度同步落实,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二、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切实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坚决贯彻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

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切实增强反腐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职能,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办案规模,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实际行动和成果,努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是突出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要加大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把打击的重点对准生态环境、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要依法严厉惩治行贿犯罪,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三是注重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预防。要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健全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项调研、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开展精准预防、模块预防,提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建议。

三、按照平安建设新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威宁创建

坚持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积极参与“法治威宁”建设。

一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以及“两抢一盗一骗”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注重社会矛盾化解。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职能作用,对轻微犯罪坚持轻刑化处理,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理性、合法、有序的民意诉求表达程序,维护诉求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要以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学校”、“送法进园区”等活动为载体,促进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向基层延伸。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建议,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四、面对公平正义新期待,深入推进司法活动监督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带头维护法治权威,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坚持强化诉讼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切实发挥追究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正的职能作用。要依法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纠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全力维护司法公正。要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责任追究机制,消除办案安全隐患,严格规范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的使用,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强化自身监督。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用更严标准、更高要求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执法者更要带头守法,公正司法的理念。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使每一个司法环节、每一个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

五、对照队伍建设新标准,深入推进司法能力建设

严格对照检察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标准要求,推进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一是深化司法作风建设。要深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三年行动,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检方针,积极构建队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在政府的支持下,积极为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体系等重点改革项目做好准备。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培养高素质法治专门人才标准,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广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司法和社会行为,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同步小康的关键之年。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神圣而光荣,人民赋予我们的期待殷实而厚重。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县“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而努力奋斗!

 

附件: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司法救助(见报告第5页):指在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情况下,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既彰显党和政府的关怀,又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督促起诉(见报告第6页):督促起诉是指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他人行为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见报告第7页):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141226日起至2015年底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4、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见报告第8页):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用数字技术把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固化下来,对检察机关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使得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

5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见报告第10页)。平台整合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多种功能,集成案件查询、控告申诉、律师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官答疑、人大代表联络等多元服务,全力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为老百姓畅通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便民利民渠道。

6、公益诉讼(见报告第11页):公益诉讼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并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其目标是以个体的诉讼形式,求得公众利益的回归。

威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7、检察公众微信端(见报告第10页),敬请关注。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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