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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年,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上下一心,同心同德,变压力为动力,抢抓机遇,创新思维,既坚持继承和发扬了以往的宝贵经验,又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夯实发展根基,凝聚工作正能量,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2014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85722人,批准逮捕 338449人,不批准逮捕140265(其中,不构成犯罪14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8763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529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8458人,受理我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1313人,向威宁县法院提起公诉338436人,上报市检察院2932人。

1.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批准逮捕234人,提起公诉222,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建立健全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加大打击力度;对轻微刑事犯罪积极适用刑事和解,办理3354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

3.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未成年和轻微犯罪人员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如办理的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干警、学校教师、被害人及其家属和嫌疑人家属等召开案件宣告会,主动公开对程某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得到了各方支持和被害人的谅解,成功挽救了涉罪未成年人程某,化解了双方矛盾。

4.立足检察职能,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机制,加强初信初访办理答复工作。受理控告申诉类来信来访48件,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6件,均及时有效办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最初环节。

5.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大排查和大整治活动;主动参与社会建设,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建议,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如观风海镇土地整理复垦排涝隧道工程,在施工中存有较大安全隐患,并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上访。通过与国土、观风海镇政府等部门对接,多次深入项目工地实地解决问题,通知承建方接受调查,向其表明利害关系,最终促使该项目复工建设。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切实做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今年5月挂牌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批准逮捕2起盗伐林木案,针对发生在草海镇鸭子塘村的环境污染事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相关部门责令其停产整顿。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初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1921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313人,其中贪污案33人,受贿案88人,行贿案22人;初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89人,立案查处23人。

1.重点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维护群众利益成效明显。如查办的羊街镇社会事务办郝某某贪污农户低保款一案,涉案金额80余万元,受害群众2000余户7000余人,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接到举报后,我院对案件进行了预警分析,认为事态影响广泛,一旦受害群众情绪失控,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为有效防止事态扩大,我院立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并及时协调纪委、财政局、民政局抽调专人协助办案,迅速组织十几名干警进村入户,核对账目,追缴赃款,安抚群众,及时返还涉案款物,并成功查处了该案背后的林某某、李某某涉嫌玩忽职守案。

2.突出查办重点行业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坚持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行业和反映强烈的系统入手,以工程建设、医疗、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管理等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为重点,有效运用“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深挖窝案串案,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8人。如立案查办了城投公司宋某某等3人涉嫌受贿案和住建局李某某等2人涉嫌受贿案,有效地打击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3.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今年全县“两会”期间,与会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对新一届的农村两委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按照代表要求,我院由院党组成员组成宣讲团,分赴3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再一次对农村两委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受教育人数3500余人。今年34日,正式启动金钟片区检察室试点工作,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拉近与群众距离。

4.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社会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的基础上,推行专题报告制度,认真分析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发展趋势,提出防治对策,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参考。我院《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分别荣获“全省十佳,全国百优”;《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预防调查报告》和《农村低保领域预防调查报告》,得到了县四大班子领导的高度肯定。深入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全面改版,组织县直各部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54 次,接受教育2000余人。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018次,推动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组织公安、法院、律师等召开案件质量座谈会,提前介入引导案件侦查。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0;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1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和量刑答辩,向审判机关提出量刑建议368人,采纳346人,采纳率为94%;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1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4人。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执行监督、督促起诉案件106件,开展执行监督18件,送达《督促履行职责通知书》149份,清查并挽回国有资产11725万余元。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8件次;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监督纠正超期羁押2人次。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脱管漏管,依法将38名脱管人员和1名漏管人员纳入监管对象,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四、强化自身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的情况报告》和《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坚持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旁听各代表团讨论审议检察工作报告制度,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参加座谈、视察、专题调研,诚恳听取意见,完善联系机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视察检察工作8次,邀请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1件。邀请公安、法院、司法和律师召开案件质量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促进自身公正执法。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检察改革任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防止检察权的滥用。注重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十个依法、十个严禁”要求,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3196次,录制时间236小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捕后不诉、捕后撤案、捕后无罪、撤回起诉、重大影响和涉检上访等七类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对一般案件实行重点评查,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专项评查,切实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

五、加强“4+1”工程建设,筑牢威宁检察科学发展根基

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高要求,创建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得到省检察机关考核验收组高度肯定,案管大厅、信访中心建设,功能完善,全省领先;检察文化墙建设,内容丰富,民族文化浓郁,独具特色;健身中心建设,设施齐备,全省独有。

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明显提升。坚持以案件管理为龙头,全面整合执法办案各环节操作流程,对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质量管理、统计分析、案件文书管理、办案质量评查等方面的工作,将分散的监督形式统一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实现了对内部规范执法事项的集中管理,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能。坚持以强化监督为重点,实现了对案件的事后监督向事前及事中监督、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的转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对2013年以来办理案件进行全面自查,针对查找出来的200余个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纠正执法不规范情况,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明显增强。坚持以班子建设为先导,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20146月,院党组被中共毕节市委授予“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称号。坚持以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为抓手,组织干警外出学习培训45人次,为干警购置学习书籍1200余套,依托执法规范化轮训和科室岗位练兵,着力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坚持以人才培养为重点,建立干警培训档案、业绩档案、人才信息库,加强人才的培养、使用、储备、管理,积极争取调入1名研究生,培养全省检察机关B类检察骨干2名、C类检察骨干4名。

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明显提高。坚持对干警严管厚爱,围绕执法办案、执行制度、工作落实、日常管理等方面大力开展检务督察,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执法办案安全责任书,督促干警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建立完善有关办案安全、车辆、枪支、保密、档案、学习教育、纪律作风等内容的管理规范,购置安装了行车记录仪、车辆定位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切实加强检察业务和机关后勤综合管理。强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将每个业务流程、每个办案节点全部纳入系统运行之中,实现案件从受理到办结的全网络运行,依托检察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完成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保障涉密信息安全流转,实行网上电子签章,集中打印复印,提高了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明显改善。加强办公环境建设,修建健身中心、塑胶篮球场、硬化停车场、更换陈旧办公设备、美化周边环境,使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完善办案工作区建设,更新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修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保障办案安全。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扫描仪、碎纸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凝聚检察文化正能量。牢固树立文化育检理念,结合威宁县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突出检察工作特色,发掘、打造具有法律特征的检察文化,形成了文化育检的浓厚氛围。总结提炼了“凝心聚力、勤俭敬业、拼搏创新、务实争先”的威检精神、和“廉洁自律生威、公正执法保宁”的院训,撰写了《威宁检察赋》,设计制作了独具特色的院徽,创作了《威宁检察之歌》,力求通过检察文化“魂”的导向、凝聚、约束、激励作用,使人警醒,唤起斗志和催人奋进,让全体检察人员在潜移默化的文化引领下,进一步增强归属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于工作之中,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六、整“四风”、转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在活动中我院始终坚持从大局着眼,从规范入手,从细节抓起,教育实践活动得到了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和县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1.视学习、注重示范,筑牢思想基础。通过制定出台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一把手”上党课,到息烽集中营现场教学,选取正反面事例进行典型教育,观看警示教育光碟,开展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大讨论和远学焦裕禄、近学文朝荣等系列活动,推选身边的先进典型,制作张贴光荣榜,力求做细做实、入脑入心,突出学习实效。

2.广泛征求、真心纳谏,访察民意接地气。在完成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网络征求、设置信箱和张贴公开信等规定动作的同时,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好“一活动三结合”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121条,为进一步找准问题、促进整改、推动工作奠定了基础。

3.敞开心扉、推心置腹,深挖细查突出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和成长经历,开展了广泛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突出问题240个,相互之间提出批评意见280条,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徐坤指出,威宁县检察院民主生活会开的很成功,查找的问题准,相互谈得诚恳,意见有针对性,整改方向明确,体现了进一步改进作风,促进事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4.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整改”不空谈。大力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确定的整治任务进行逐一细化、分解,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在印发文件、简报数量上同比下降32.4%;召开会议次数同比减少18.5%;“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1%;领导赴基层调研次数同比上升31.6%

5.建章立制、固本强基,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打赢反对“四风”攻坚战,针对容易滋生“四风”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涵盖民主决策、机关管理、检务公开、车辆管理、目标考核、队伍建设、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了集中梳理,修订出台了《制度汇编》,形成了按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局面。

在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部分干警的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适应,对法律修改后赋予的新职能履行不够充分,落实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要求不够严格。三是侦查技术信息化水平低、装备落后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要求不相适应。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整改。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5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执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1.继续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以“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切实有效的活动,持续治理“四风”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夯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使全体检察干警尤其是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进一步严明纪律、进一步廉洁从政。

2.强化服务大局职能。要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加强对改革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注重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坚决依法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推进“再造一个新威宁”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3.加强维护稳定工作。要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将反恐怖斗争作为长期战略任务,全力维护社会安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4.继续保持打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完善反腐举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查处,对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继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体系,落实和完善年度综合报告和预防检察建议,着力推动侦防一体化建设。

5.深化司法体制改革。1212日,省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标志着全省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此次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实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等四个方面。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司法改革的重要意义,为全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6.完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推进检察院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窗口建设。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刑事赔偿制度,促进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机制建设,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进一步依托信息网络拓宽公开的途径和方式,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案件办理情况。

7.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专业化教育培训,着重加强人才骨干队伍建设,建立起人才骨干的发现、培养、使用、储备机制,大力开展公诉辩论、侦讯模拟、疑案研讨、文书制作等岗位练兵活动,努力走上职业化发展的精兵之路。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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