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领导班子
威宁检察微博
威宁检察微博
威宁检察微信
威宁检察微信
威宁检察今日头条
威宁检察今日头条
视频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为契机,深刻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5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80578人(去年同期为485722人),同比下降22%20%,批准逮捕264359 (去年同期为338449 ),同比下降22%2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7376人(去年同期为370471人),同比下降22%20%;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14276人(去年同期为342445人),同比下降37%38%;上报市检察院审查2231人(去年同期为2932人)。各项数据均呈下降趋势,反映出全县普通刑事犯罪明显减少,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1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在案件办理中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在侦查、批捕、起诉等各个环节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2实行捕诉合力,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从58日开始,实行捕诉合力,案件承办人以审查起诉标准严格把握证据关,加大对非法证据的排除及瑕疵证据的补正,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合力办案,有效地节约了司法成本,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也保证了办案的质量。

3突出打击重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把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盗窃、强奸、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4组建合适未成年人队伍,加大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力度。我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50人,起诉2437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与共青团威宁自治县委一起合力组建了一支稳定的合适成年人队伍,建立相应的合适成年人队伍信息库。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通过送法进校园,以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释法,让学生能知法、守法,并且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着力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查办案件情况。2015年,初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9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1012人,其中贪污案24人,挪用公款11人,贿赂案77人。初查渎职侵权案件线索3件,立案12人。

一是明确工作思路。深刻领会省院、市院和县委关于惩治腐败的精神,牢牢把握打击少数、教育多数、增加和谐、宽严适度工作思路要求,牢固树立严格规范执法的理念,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多措并举,统筹推进,以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实际行动和成果,践行为民执法的宗旨。

二是突出查办案件重点。围绕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领域,重点查办了新农保、医疗、涉农、银行等民生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三是着力规范司法行为。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立说立行、立行立改,从贴身看护,着装规范、语言行为得体等细节抓起,确保每个环节都做到规范有序。

2预防工作开展情况。今年,我院共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94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45次,制作警示教育光碟 1个。撰写完成2014年度惩治和预防年度综合报告,组织召开主题为全面履职、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座谈会,在我院的内部刊物《威宁检察》上开辟了预防在线专栏,宣传检察机关最新预防动态、预防工作成效。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1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今年,我院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6件次,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监督14件,纠正率为100%;追诉漏犯20人,依法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次。提出量刑建议234人,采纳195人,采纳率为83.3%

2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办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等民行案件306件,其中2 件督促起诉案件已向法院提请诉讼;2件支持起诉案件法院已受理,即将开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已裁定再审。

3加大监管活动监督。检察长深入监所检查工作2次,分管副检察长深入监所检查工作23次,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46次,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份,清理超期羁押46次,受理被监管人员举报控告10件。依法将428名监外执行罪犯纳入检察监督视野,依法纠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40人,依法纠正社区矫正违法40件。驻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4开展专项监督。开展生态环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查阅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台账及卷宗,对近年来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进行梳理,摸排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带刑的线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820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2224人,发出立案通知书15份,监督立案1113人。

(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做好处理涉检信访工作  

1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举报及时受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事项,认真做好说理解释工作和接待记录。受理控告申诉、举报来信来访55件,审查处理55件,审查处理率100%。其中控告申诉类来信来访42件,审查处理42件;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3件,审查处理13件。

2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带案下访制度。认真做好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案件的分流、处理和催办督办工作。检察长接待日共接待来访群众47人次。

3认真开展宣传活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三八节开展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

(五)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着力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建设。

我院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13件。其中盗伐林木案件2件,森林失火案件1件。先后同县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等30余个单位,以及全县39个乡镇(街道)会签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生态环境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同林业局、人民法院会签了《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等51个长效机制,在全县建立异地补植复绿基地39个,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强力司法保障。针对威宁县实际,由党组成员带队到以草海为中心,辐射乌江源、牛栏江和可渡河流域的21个乡镇(街道),重点对威宁县森林植被、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杨湾桥水库进行深入调研。根据走访调研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92份,督促正确履职,堵塞工作漏洞,建立工作机制,纠正违法情形,促进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调研报告呈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领导后获高度肯定。扎实摸排案件线索,积极开展督促履职的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冀对威宁县检察院在摸排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和督促履职上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坚持以司法规范化引领各项检察业务建设,以完善制度促管理,以强化整改促规范。

1加强思想引领,培养规范执法意识。坚持把深化思想认识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对干警的思想引导和教育工作,先后组织学习了《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重点整治十二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等重要文章,在干警中牢固树立了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理念,使执法规范成为了自觉行为。

2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组织对2013年以来归档案件卷宗开展全面评查,查找出司法不规范问题200余个,通过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分解细化责任,制定整改时间表,严肃整改问责,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有效促进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3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结合检察工作职责,从案件受理、案件流转、执法机制、办案纪律、履职要求等方面入手,对执法办案流程应遵循的原则、范围、方式进行明确规定和细化,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监督的执法办案监管体系,实现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减少执法办案的随意性,确保办理案件规范有序。

(七)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以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整治和执法能力提升为切入点,推进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1狠抓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准确把握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继续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规矩意识、密切群众联系。

2狠抓纪律作风整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制定了《权力清单一览表》、《职权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职权行使的权限、法律依据、程序、时限和监督方式,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驶入常态化。

3狠抓执法能力提升。以执法办案一线检察人员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培训,全年外出培训检察人员51人次。牢牢把握电子卷宗制作试点院这一契机,切实抓好硬件、人员、制度等建设,积极构筑电子卷宗制作平台,突出服务一线办案、服务律师阅卷、服务案件评查,促进案件管理科学化、执法办案效能化。强化岗位练兵,组织开展观摩示范庭、司法警察实战演练和公诉人辩论等活动,承办了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观摩示范庭。一年来,先后荣获县级以上集体表彰6个,个人表彰12个。1名干警荣获贵州省第二届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大赛最佳风采奖,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预防业务素能比武十佳优胜标兵,1名干警荣获首届全省未检业务竞赛能手。

(八)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今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我院《2014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坚持派员旁听各代表团讨论审议检察工作报告制度,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分别呈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同时抄送39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办人大工委,贯彻落实措施得到县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2拓展接受监督方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完善联系机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今年9月,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小刚、市检察院检察长石子友的陪同下,遵义市2名省人大代表、3名省政协委员和驻威3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视察了我院驻所检察工作,并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在对我院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今年邀请监督视察工作6次,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2件,邀请旁听案件庭审2件,参与回访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件。

3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严把案件管理进出关,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着力打造全省一流的案件管理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实现了案件受理、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群众接访的一站式服务。着力构建案件信息公开、重大信息发布,公众微信端,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三大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发布重大信息21条,公开程序性信息631条,公开法律文书268份。案管部门严把案件进出关,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保障案件依法,及时办理;加强涉案财物监管,提升内部监督制约质量和效率。2015415日,贵州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应用部署现场会在我院召开,贵州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毕节市委常委、威宁县委书记肖发君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我院推进电子卷宗制作规范化效能化的经验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与当前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三是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检察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找出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四是检察信息化水平远远落后全国平均水平,服务执法办案的能力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一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威宁建设为主要任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服务大局工作。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紧紧围绕我县十三五发展纲要,依法加强对经济类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破坏生态环境等老百姓痛恨的重点问题治理,结合司法办案依法妥善化解经济发展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坚持轻刑化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提起公益诉讼,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深入推进司法活动监督。坚决贯彻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集中查办发生在改革重点领域、破坏资源环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深入查办民生领域特别是小官大贪案件,严肃查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打好反腐败斗争持久战和攻坚战。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健全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开展精准预防、模块预防,提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建议。依法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纠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责任追究机制,消除办案安全隐患,严格规范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的使用,规范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三,面对公平正义新期待,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带头维护法治,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用更严标准、更高要求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强化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执法者带头守法,公正司法的理念。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使每一个司法环节、每一个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

第四,按照队伍建设新要求,深入推进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三年行动,促进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修养和党纪观念,持之以恒深化司法作风建设。按照高素质法治专门人才标准,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广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坚持从严治检、高标准建检不放松,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司法和社会行为,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51226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