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领导班子
威宁检察微博
威宁检察微博
威宁检察微信
威宁检察微信
威宁检察今日头条
威宁检察今日头条
视频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工作报告

 

(20161218日在威宁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光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十六届全县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牢固树立“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搭建专项活动服务平台。立足威宁发展实际,一年开展一个专项活动,以专项活动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13年,重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同组织部、党校、县直机关工委、人社局、教育局等五家单位制定出台《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联系机制实施意见》,将职务犯罪预防课程列为党校学习培训内容。县委、政府行文下发《威宁自治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有效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年重点开展督促起诉专项行动,送达《督促履行职责通知书》139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45件,发出检察建议46份,督促相关行政单位清查并挽回国有资产12643万元。2015年,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行动,由党组成员带队到以草海为中心,辐射乌江源、牛栏江和可渡河流域的21个乡镇(街道)进行生态调研,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92份,督促正确履职。同林业局、人民法院会签了《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等51个长效机制,在全县推动建立异地补植复绿基地39个,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强力司法保障。2016年,重点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查办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12人,批准逮捕民生领域普通刑事案件163258人,移送起诉140238人。在县城及玉龙、石门、斗古、兔街、岔河等6个乡镇同时开展“百院千警,保民促廉”主题宣传活动。全省检察机关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现场推进会成功在我县召开,我院作为唯一的县级检察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服务企业发展措施。开展重点工程预防。围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先后选取了小米水库、草海机场、都(匀)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威宁境)、易地扶贫搬迁和草海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采取警示教育、预防宣传、现场督导、建立工作室等措施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确保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实施。加强涉企案件查办。五年来,办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普通刑事案件3541人,查办向企业收受贿赂的职务犯罪2736人,为企业的发展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召开“检企两长”座谈会。五年来,坚持每年组织企业家代表召开座谈会,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园区负责人、人民监督员、工商联等职能部门参会,搭建一个服务企业发展平台。开展行贿档案查询五年来,共受理4500余次有关企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促进企业建立廉洁准入机制,有效地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围绕脱贫攻坚建设,创新服务群众方式。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设立信访接待中心,开设群众来访接待窗口,配置便民服务箱,设立群众候访区,方便群众来访;安装电子触摸屏和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案件办理节点、处置情况等基本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实行班子成员轮流接访,部门负责人点名接访,完善首办责任制,着力为群众来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探索“互联网+”,打造检务公开升级版。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务公开”模式,充分发挥好“两微一端”高效、快捷的优势,开通了“威宁检察”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主动发布检察工作动态、最新时事、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案件信息、专项工作情况等信息,全力打造阳光检察工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打破“坐堂办案”模式,开展送法上门服务。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适时开展带案下访、带案回访,准确掌握案件办理实际情况,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对因重大疾病或身体残疾等妨碍申诉的群众,根据预约情况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提供法律帮助。密切联系,真情开展帮扶。五年来,我院先后联系帮扶麻乍镇、龙场镇、海边街道。每到一处,坚持从深入调研做起,查找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联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爱心企业和组织干警捐款捐物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落实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决项目资金上亿元。

二、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五年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实际行动和成果,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深化预防工作,努力做到有力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五年来,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67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4860人,渎职侵权案8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00余万元。依法查办了市检察院交办的副县级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33人,查办了科级干部贪污受贿案1921人,彰显了党对反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查办的雷某某等人贪污案,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

注重查办“蝇”贪犯罪。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五年来,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347人。立案查办了羊街镇社会事务办郝某某,龙场镇箐林村张某某,黑石头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柏某某等一批克扣、侵占群众“救命钱”的典型案件。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的大预防格局。五年来,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198次,开展预防调查37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1件,撰写专题报告12个,自主创作拍摄廉政公益广告《一人不廉全家不圆》,廉政微电影《规矩》。警示教育基地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十佳警示教育基地”,《2013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分别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百优”报告。

三、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推进平安威宁建设

五年来,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1853312人,批准逮捕15362151人,受理移送起诉17102318人,提起公诉14221892人,上报市检察院审查182252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6155人、不起诉5575人,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建立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推进平安威宁建设。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多发性侵财等类犯罪。五年来,共办理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7597人,办理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案件8721248人,办理黄赌毒案件232315人,确保社会持续稳定。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0件次,实现涉检信访案件零库存。“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第二季度现场观摩会在我院举行,全市各县、区政法部门负责人80余人参观了解了我院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坚持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强化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五年来,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7件。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纠正漏捕2026人,纠正遗漏罪行151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170人,法院采纳1053人,采纳率为90%。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11人,法院审结改判611人。对涉嫌犯罪而未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24件。部署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9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对羁押3年以上的案件挂牌督办,逐案提出处理建议。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依法将脱管人员纳入监管;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管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及不当情形17件。驻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争创了全省单项冠军。

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高度重视检察环节民事行政诉求,五年来,依法审查处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39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请监督案件,及时做好息诉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依法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均采纳并作出改判。支持起诉案件2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120件。积极探索执行监督试点工作,会签了《关于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若干意见》,经验做法被市院采用推广。主动与司法局沟通协调,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法律服务工作联系、配合的实施意见》,在全县39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法律服务部门设立民行检察工作联络点。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规矩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管理,确保检察队伍文明公正执法。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增强班子成员的凝聚力、号召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谋划全局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业务培训、理论调研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大练兵活动,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五年来,提请任命检察员18人,提请任命检察委员会委员5人。开展基层检察院“4+1”规范化建设,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和检察文化明显提升,荣获基层检察院“4+1”规范化建设“示范院”称号。五年来,先后荣获县级以上集体表彰39个,个人表彰35个。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对所办案件统一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强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将每个业务流程、每个办案节点全部纳入系统运行之中,实现案件从受理到办结的全网络运行,依托检察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认真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全程、全部、全面”的规定,确保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程留痕,规范有序。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将我院现有人员分流为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首批26名检察人员获得员额制检察官任命。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员额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案件作出决定、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五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每年县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后,我院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反贪污贿赂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向政协及政协委员报告工作开展情况,邀请参加座谈、视察、专题调研,认真听取意见,完善联系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邀请监督视察工作37次,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3件,邀请旁听案件庭审4件。深化检务公开,推进“两微一端”和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平台建设,完善重点信息发布、案件信息公开和公开听证等制度,大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自治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全县工作大局融合不够,一些检察人员大局意识不强,仍然存在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单纯业务观点,不善于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相关配套制度亟待完善,对改革成效的宣传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决胜阶段,是转型升级、富民强县的关键时期。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以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为总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积极服务主基调主战略,服务于脱贫攻坚、草海综合治理和重大项目建设“三件大事”,服务于实力威宁、活力威宁、宜居威宁、美丽威宁、幸福威宁建设,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发展升级版,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准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促进形成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发、推进共享的机制和环境。一要坚持改革创新驱动,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和科技项目实施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二要依法查办和预防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建立健全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工程、生态环保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预防制度,做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同步进行,预防措施与监理制度同步落实,为项目建设提供强力司法保障。三要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强化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法律监督,严肃查办和预防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生态保护工程、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职务犯罪,促进解决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四要积极服务于全县大交通大招商大数据战略,加强对大开放促大开发大扶贫的司法保障。要保障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开展“两长”座谈会为载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五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民生检察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发展升级版的决策部署,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犯罪,使改革成果惠及全县人民。

二、全力推进平安威宁建设,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深入贯彻平安建设要求,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积极维护公共安全。要积极参与对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立体防控,积极参与对严重精神障碍、不良行为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等服务管理,配合做好群体性事件依法处理工作,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和“黄赌毒”等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积极保障经济安全。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分析研判,健全对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配合做好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支持和保障各种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三是积极维护网络安全。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惩治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等犯罪,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三、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坚决遏制腐败犯罪滋生蔓延势头,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更好履行查办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一要保持打“虎”拍“蝇”力度不减。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突出查办破坏全县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二要保持职务犯罪源头预防节奏不变。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综合分析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协助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守法治生命线

认真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一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和落实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假错案机制。恪守公正立场,增强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意识,更加重视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更加重视客观性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冤假错案源头防范。二要坚守防止司法不作为乱作为底线。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量化畸轻畸重等问题,持续监督违法“减假暂”、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坚决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三要坚守人权司法保障底线。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监督纠正和源头预防。加强对违法阻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力等行为的监督。完善律师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

五、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坚持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时发力、教育引导和纪律约束紧密结合、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有机统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一要坚持以守纪律讲规矩为核心加强队伍教育。要不断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二要坚持以抓好党建促队建为重点加强队伍培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加强“辛苦指数”考核,以自身的奋斗指数提升全县的发展指数,以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三要坚持以严管厚爱为抓手转变队伍作风。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建立健全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检察队伍新特点的规章制度。四要坚持以规范司法为着力点加强队伍监管。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司法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和检察官惩戒制度,明确司法管理权限并建立全程留痕制度。五是坚持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提升案件管理科学化、体系化、精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2017年工作重点

2017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以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坚持主动作为,切实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我县“三件大事”,进一步健全和细化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举措,力求在服务大局上精准发力。更加注重加强对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司法保护,坚决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更加重视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和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对危及人民群众最根本、最切身利益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坚决依法打击,持续加强监督。

 二是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怠于履职、权力滥用、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紧缺、竞争激烈、监管薄弱的行业和领域,坚决惩治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严重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挺在更前沿的位置,提高预防措施的针对性,努力在遏制腐败增量上有新作为。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徇私枉法、裁判不公、违规处置涉案款物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公民合法权益因司法滥权遭受侵害。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积极探索通过督促履职、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四是坚持规范司法,落实检察改革。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大对自身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依法保障律师行使权力,确保谨慎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坚持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核心,抓住司法责任制的“牛鼻子”,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任务。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打造检察铁军。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强化硬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铁规禁令,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持续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全员岗位练兵,推进学习型、和谐型机关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强化检察职业保障,加快推进科技强检。

各位代表!心中装着人民,检察工作才能矢志不渝;顺应人民期盼,检察事业才能长风破浪。在新的历史时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秉持法治精神,不忘初心,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努力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努力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发展升级版,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督促起诉(见报告第2页):督促起诉是指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他人行为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2.检察建议(见报告第5页):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3.刑事和解(见报告第5页):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4.检调对接(见报告第5页):检调对接是指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公诉部门依法监督和认定,如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关从轻处理,以求运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5.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见报告第7页):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用数字技术把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固化下来,对检察机关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使得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

6.“五位一体”(见报告第10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7.“四个全面”(见报告第10页):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8.“减假暂”(见报告第12页):是对监狱服刑犯人实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统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