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领导班子
威宁检察微博
威宁检察微博
威宁检察微信
威宁检察微信
威宁检察今日头条
威宁检察今日头条
视频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新发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职尽责,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民生资金保护,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坚持服务民生,严惩民生领域腐败行为。一年来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912 人,其中医疗卫生领域46人,粮食购销领域33人,渎职侵权案件23人,通过对案件的查办,有效地维护了医疗秩序和保障了学生营养餐安全。二是坚持围绕重点,深化专项预防。重点选取了易地扶贫搬迁、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多个涉及民生资金的领域开展预防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相关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促使权力健康有序运行,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注重帮扶实效。检察长带头深入玉龙镇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最新理论和成果,传递给基层群众。先后组织160余人次,深入农户家中开展帮扶。帮助飞蛾村争取通村公路22公里,建设教师周转房6套,发展种养殖资金45万元,获批水窖项目46个。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美丽威宁建设。一是开展公益诉讼试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指导试点工作迅速展开。针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选址不合理、处理设施不符合标准、垃圾混合处置等问题,对县城周边乡镇开展了重点调研,对金钟镇人民政府履行辖区内垃圾场所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情况,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为推动乡镇环境整治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深化生态检察工作,保障绿色发展。重点对全县非法占用林地和中央环保督察通报中草海周边生态环境破坏突出的领域加强监督,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落实补植复绿检察建议书41份,共计补植61万余株,4000余亩。三是开展联合走访调研,助推杨湾桥水库综合治理。联合水务局、环科局组成调研组对水库水源点和周边进行走访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督促对水库面源污染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三)强化服务企业发展,助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开展重点工程预防。围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对草海综合治理、易地扶贫搬迁和杨湾桥水库复建等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威宁经济开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制度》和《威宁自治县杨湾桥水库复建增效工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制度》,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和制约,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安全实施。二是开展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召开了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检企两长”座谈会,制定出台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产权案件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实施意见》,完善了企业产权司法保护措施。三是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办理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79次,作出处置5次,坚决杜绝“不良记录者”参与市场招投标,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着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一)严肃查办职务犯罪。2017年,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6件,立案查处1215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1012人,渎职侵权类案件23人。涉案金额共计1528万元,其中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5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

(二)持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职务犯罪查处,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形式,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70次,其中开展警示教育讲座47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49次,预防宣传74次,受教育干部群众1万余人次,做到清风常吹、警钟长鸣。完成了《2017年惩治和预防年度综合报告》和6个专项预防调查报告。组织拍摄了廉政微电影《底线》。

三、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2017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25848人,批准逮捕33448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09679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10442人,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上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2738人。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多发性侵财等类犯罪。2017年,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06136人,提起公诉7999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案件140215人,提起公诉137204人;批准逮捕黄赌毒案件4056人,提起公诉3652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5112人,不起诉8286人,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建立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建成“一站式”为民服务大厅,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远程视频接待、律师参与信访案调解等措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6件,受理控告申诉、举报来信来访40件,对刑事被害人受到侵害,造成重伤的情形开展了司法救助,保障了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

(三)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设立独立未检办案团队,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将教育、感化、挽救和预防贯穿办案全过程,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35人,不起诉5人。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成立法治宣讲团,先后在县民族中学、第九中学、玉龙中学和飞蛾村小学等11个县乡村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7次,受教育师生2.5万余人。在全县中小学制作张贴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栏。

四、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监督主业,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坚持适时提前介入、案件信息通报等制度,建立重点案件跟踪、量刑建议等监督机制,强化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非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监督立案55人;监督撤案88人;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1件,纠正漏捕310人,纠正遗漏罪行16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359人,法院采纳343人,采纳率为95.55%;提出抗诉11人;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4条,公安机关立案4件。

(二)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换押登记2784人次,开展超期羁押预警提示43次,对上级机关办理到期的案件报请催办19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1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及不当情形6件。强化对379名社区矫正对象执行的动态监督,依法将5名社区矫正脱管对象纳入监管。驻所检察室今年已是连续四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依法开展执行案件监督、纠正审理活动违法监督等工作。积极办理检察和解案件,达成和解8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办理公益诉讼线索、诉前程序案件11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加强与国土局、林业局、环科局、卫计局和水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联系制度》,增强了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合力。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素质立检、科技强检,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推动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开展专题辅导讲座2次,接受现场教育1次,组织学习研讨6场,撰写心得体会120余篇,在全院上下掀起了学习高潮。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细化“一岗双责”,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备制度,突出对班子成员、关键办案环节的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检。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围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11大类36个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台账,提出整改措施76条,逐项落实整改。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文化育检、人才强检”战略,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业务培训、理论调研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大练兵”活动,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岗位练兵与院校深造相结合,先后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地参加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素能提升培训39人次。荣获县直机关新时代党的建设工程示范点、毕节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和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

(三)加强检察大数据建设。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为契机,积极搭乘信息化快车,立体化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全力打造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着力向“智慧检务”迈进。通过打造司法办案类、检察办公类、检务保障类、决策支持类等“四类系统”,搭建远程讯问、视讯应用和群众服务等“三大平台”,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四)注重规范司法行为。围绕案件程序规范、涉案款物处置、落实强制措施、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卷宗和文书规范等重要环节,开展各业务条线案件的质量评查6次,评查案件975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司法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改革。将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局人员编制全部转隶到监察委,并按照“物随人走”的原则,将车辆、摄像机和彩色打印机等100余万元资产一同划转。转隶的14名同志坚决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积极投身到改革中,保证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不断完善检察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点工作、重大执法活动报告制度。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和民生资金保护等两个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诚恳接受审议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联络活动,通过邀请视察、参加座谈和开展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举办了“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教师和学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二)积极推进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汇报工作。积极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座谈、视察、专题调研,诚恳听取意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邀请监督视察工作11次,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面深化社会监督。大力推进检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检务。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869条,官方微信名列全省检察机关微信红榜第5名。利用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平台,公开程序性信息565条,公开法律文书354份,发布重大信息122条,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注重保障律师权利,优化律师案件查询、阅卷服务,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815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