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7日在威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化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准确把握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布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抓基础、强业务、重创新、促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举旗定向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和职能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学思践悟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感悟思想伟力,汲取奋进力量,切实增强忠诚履职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研讨、政治轮训、集中学习、现场教学43次。
——笃行不怠永葆忠诚本色。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报告工作37次,获肯定批示29次,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提请县委制定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县级党委支持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得到省市两级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和认可,《检察日报》予以推广报道。
——接受监督坚定政治自觉。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8次,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贯彻审议意见。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实地调研视察我院公正司法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听证和座谈,向政协常委会通报2022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阳光检务”提升司法公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和专家听证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邀请评议案件213人次,促进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组织公开听证245件次,积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
二、忠实践行司法为民,在服务保障大局中,矢志不渝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制定出台《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五五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细化六个方面30条措施,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检察产品。组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组、社区下沉组、党员先锋队和青年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一千余人次,服务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深入联系乡镇开展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建设等督导帮扶,先后三批次选派110人次深入玉龙镇常驻开展疫情防控等工作,资助8万元资金用于购买防控物资。深入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先后走访村寨16个,社区19个,企业16家,群众30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切实问需问计于民,提高服务群众质量。
——做深做实利民措施。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131人,适用率为89.06%,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贯彻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要求,对受理的146件案件线索和举报反映,100%进行七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现律师阅卷线上预约,接待律师663人次,申请阅卷600件次,网上阅卷89件次,着力提高律师执业保障水平。探索司法救助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衔接,对刑事被害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1件6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1.65万元。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126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90人、不起诉63人,开展精准帮教40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代表委员意见,精心打造“沉浸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入选全省50家优秀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与学校结对开展“青蓝工程”,打造“法治音乐课”精品课程,实现新发乡、玉龙镇中小学法治音乐课全覆盖,工作经验得到《检察日报》《贵州日报》专版报道。搭载东西部协作快车,建立“青春启航”社工服务站,全省首家成建制引进5名司法社工,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精准帮教、心理疏导等工作。联合教育科技局、妇联等9家单位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对60名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涉罪未成年人父母落实监护责任。推动出台威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强制报告制度“护苗行动”的实施方案》,监督相关单位对全县947家旅店、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三、忠诚履行检察职能,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全面均衡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发展
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严格依法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积极参与“平安威宁”建设,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28人,提起公诉881人,不批准逮捕629人,不起诉341人,刑事和解264人,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批准逮捕103人,提起公诉129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办理市检察院交办和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8人,办理了赫章县原县委书记刘建平涉嫌受贿案、毕节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曾凡亚涉嫌受贿、徐成涉嫌行贿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职能,核查案件线索5件,查办了七星关区公安局民警李智、薛江等职务犯罪3人,自侦办案数全市第一。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坚持民事精准监督理念,将《民法典》贯彻实施融入到民事检察办案中,通过个案精准监督,助推民事司法理念和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办理民事支持起诉24件,从法律解读、证据收集、出席法庭等方面为申请人提供帮助,依法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撑腰”。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17件、执行活动监督13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主动向县委请示,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设立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新格局。深入推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高效平稳发展,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6件,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依法能动履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2件,为家庭条件困难的当事人减免加处罚款48.5万元。用好“同步穿透式监督”检察新理念,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73件,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104件,提起诉讼2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46件,提起诉讼27件。建成了全市首家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部署开展对非法猎捕、收购、加工、销售蚯蚓行为的公益诉讼调查,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立案民事公益诉讼8件,行政公益诉讼3件。调查移送的蚯蚓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启了全国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保护蚯蚓先河,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获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贵州电视台、《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四、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在追求工作极致中,守正创新打造法治威宁亮点品牌
坚持用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在法治毕节、法治威宁创建中争创示范。
——数字赋能非羁押诉讼。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与公安局会签《关于对非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佩戴电子手环监管工作意见(试行)》,率先在全省范围内第一家实现对非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佩戴电子手环进行“云”监控,诉前羁押率从年初的93.1%降至47.3%,非羁押诉讼成效显著。工作经验得到《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并在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省检察院傅信平检察长批示要求在全省推广。
——先行先试辩护律师全覆盖。联合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召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座谈会,主动走访县法院、县公安局听取意见,通过反复研讨论证,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威宁县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出台前,即在全国率先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为该项工作的全国试点推广提供了有益探索。工作经验得到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批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诉源治理,打造民族自治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检察模式,通过我院各党支部与少数民族特色(聚居)村寨支部共建、建立余热调解室、运用司法救助、引入慈善机构、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和控告申诉检察等举措,努力打造民族自治地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威宁检察模式,被确定为全市重点课题。
——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在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家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将监督关口前移,派驻两个办案组8名检察人员常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严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入口关和普通刑事案件立案关,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繁案精办、简案速办,监督立案11件,监督撤案7件,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24件,提起抗诉3件,有力提升监督质效。
五、持之以恒提升素能,在检察队伍建设中,强基固本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坚持抓党建、强业务、正作风,持之以恒培根铸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加强党的建设,筑牢信仰之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抢占意识形态高地,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推动新时代威宁检察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大党建”为统领,注重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继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办理涉检信访案件、政治家访、普法宣教等活动,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坚持加强业务建设,筑牢能力之基。注重丰富和拓展干部队伍执法能力提升路径,与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开展战略合作,邀请律师事务所开展检律同堂培训、抗辩理论研讨,做深做实检察业务沙龙,邀请市检察院业务专家开展现场教学,邀请县委办和融媒体中心业务骨干进行实务培训,努力提升检察干警履职能力。研究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评办法》,不断激发检察干警内生动力,提高业务水平。
——坚持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发展之基。多途径多层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在建机制、严落实,育人才、强素质上持续发力。在县委、县人大等相关部门的关心下,调整充实了2名班子成员、提拔重用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交流使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完成10名同志的职务职级晋升,提请任命了2名副检察长和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在《人民监督》《人民检察》等期刊及上级各类理论研究年会征文中发表理论文章25篇,威宁检察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分别3次入榜全国检察排行榜、长期位列全省检察机关微信前十名。
——坚持加强从严治检,筑牢作风之基。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加强党风廉政暨反腐败教育,认真学习党纪党规,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坚持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持续正风肃纪,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庄重誓言,忠实履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一年来,我院以“数字赋能”大力推动非羁押诉讼和多措并举开启全国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保护蚯蚓先河两项工作入选《贵州改革》,五项工作写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个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优秀侦查监督案例”、2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案件展示、7个案例被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典型案例,1名干警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19名同志在全省、全市各类业务竞赛、评选表彰中获奖。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深知还有许多问题依然制约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学习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引领检察工作更好开展还有不足。二是“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检察队伍整体司法理念、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创新推进检察工作的措施和方法不多,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深化落实“三大主题”,服务保障“五五攻坚行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检察工作政治属性,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努力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
二、把握检察工作人民属性,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严厉打击危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犯罪,开展公益守护美好生活专项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关切需求在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
三、突出检察工作社会属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打态势,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综合运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和解等多种手段缓解社会矛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体系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四、牢记检察工作法治属性,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中间环节作用,精准开展刑事监督。强化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完善支持起诉机制,依法救济民事权利。加强对行政执法和非诉执行监督,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案结事了政和。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等监督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及时解决公共利益受损问题。
五、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驰而不息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人员优秀、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强化监督制约,健全权责一致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时代呼唤担当,使命催人奋进。在2023年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为谱写多彩贵州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威宁新篇章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