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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律师代表座谈构筑新型检律关系
时间:2018-03-30  作者:杨启孟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3月23日,威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该县四家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及律师代表在该院四楼会议室召开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暨构筑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恺东及各内设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徐恺东指出,召开这次座谈会,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两高三部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紧紧围绕当前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与律师队伍加强沟通协调,搭建新的信息共享平台,共同协商在保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方面谋求新的共识,构筑新型检律关系,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为威宁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徐恺东强调,一是要加大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力度。企业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企业兴则经济兴,因此,我们在办理涉企案件的过程中,坚持罪行法定,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为全县企业及企业家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二是要加强律师执业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两高三部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提出,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但在实际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执业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律师职能作用的发挥。三是要正确处理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民事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案件诉讼参与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不同程度上未得到及时的保护,存在当事人的诉求、申辩意见或理由等未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因此,作为检察机关和律师队伍,都有责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维护,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做到公平、公正。

律师代表们表示,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在新形势下召开构筑新型简律关系会议具有重要意义,将密切加强同检察机关的配合,建立检律信息沟通共享,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共同为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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