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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人民检察院“三步走”遏制“非访”,维护稳定
时间:2018-03-30  作者:刘鹏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09年以来,陈某某、叶某某等人以各种非法、不合理诉求为借口,携带大量印有地方政府不实信息的负面宣传手册、传单等,多次单独或者结伴进京“非访”,造成舆论负面影响严重。威宁县公安局多次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屡教不改。上述行为导致各地意欲“非访”人员纷纷效仿,严重破坏政府形象和地方稳定。威宁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与县公安局、县法院联动,遏制“非访”,维护稳定。

一、成立专案组,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机关引导侦查取证。2017年以来,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议,听取各方意见,综合形成案件侦查取证引导方向并及时同侦查部门沟通指导侦查。

二、多方了解,确保案件处理公正

时任检察长王光强曾率领侦查监督科干警提前介入案件,承办检察官多次到雪山镇等涉案乡镇听取侦查机关的案件情况汇报,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等参会听取意见。及时同县委、政府及涉诉的行政部门沟通,确保对案件处理公平公正。

三、依法打击,维护社会稳定

在引导侦查收集证据后,威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案人员陈某某、叶某某等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等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提出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定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继续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移送审查起诉。

通过依法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进行以案释法说理教育,及时纠正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偏激思想,让其知错醒悟,同时通过刑罚强制措施的威慑力量,震慑一批意欲“非访”的群众。对维护地方稳定、促进社会治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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