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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挽救涉罪在校未成年人
时间:2017-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校学生程某、宋某和王某等人在王某租住屋发生纠纷,王某带着几名同学殴打了程某和宋某。当天晚上,程某、宋某携带西瓜刀并叫上浦某某来到王某租住的房屋内将王某砍为轻伤。

案发后,程某的父亲主动赔偿被害人王某25000元,王某及其母亲也表示平时两家关系不错,要求给与程某改过自新、重返校园的机会。检察机关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学校、被害人及其家属、嫌疑人及其家属各方代表在检察院听证室召开宣告会,听取各方代表意见,结合程某日常表现和悔罪表现,作出了对程某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

[检察官说法]附条件不起诉是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诉讼程序,其立法的初衷在于最大限度的挽救、感化、教育轻微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本案中,因冲动而犯罪的在校未成年程某,需要的是整个社会的引导和教育。程某平时是一个有积极上进心的未成年人,其犯下了故意伤害的罪行,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秉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的目的,检察机关将刑事和解契合附条件不起诉,两项工作有机契合,全力贯彻未检工作“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使其重返校园,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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