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领导班子
威宁检察微博
威宁检察微博
威宁检察微信
威宁检察微信
威宁检察今日头条
威宁检察今日头条
视频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释法
威宁检察县院以刑事和解为抓手大力化解社会矛盾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更好化解社会矛盾,近日,威宁县检察院干警经多次实地走访,根据实际情,以刑事和解方式办理了一件发生在亲兄弟间的故意伤害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犯罪嫌疑人赵某一与被害人赵某二系亲兄弟,二人因修路占用土地发生纠纷,在抓打过程中,赵某一用弯刀将赵某二的头部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发后,赵某一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救治,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要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为能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使两家人尽快消除隔阂,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威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某一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说法]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弥补了常规的刑事案件解决方式忽视被害人意愿的不足,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要求,是当前解决刑事纠纷的一种有效模式。近年来,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积极探索,大胆先行先试,把刑事和解作为处理几类轻微刑事案件的主要措施,引导当事各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既解当事人的法结,又解当事人的心结,既切实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力促使犯罪行为人更好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促成矛盾化解和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